立陶宛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
中国境内居民申请短期签证(申根)所需提交材料清单
请注意领事在审查申请时可酌情要求提供不在列表中的文件。提交所述文件并不保证申请人获得
签证。
- 1.近十年内签发的有效旅行证件,签证空白页不少于两张,有效期应在所申请的签证有效期截止
后 不少于3 个月;
2. 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;
3. 照片(35×45mm);
4. 保额不少于 3 万欧元的申根国有效保险,有效期为在申根国停留时间;申请人在申请二次入境(
多次入境)时需要提供适当有效的首次行程的保险;
5. 领事费;
6. 具体文件如下所列;
a) 申请以旅游为目的的签证所需提交证明文件清单
- 机票预订单 往返机票预订单
- 未成年人(18 岁以下): 学生证 +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,包含如下信息:
- 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
- 准假认可
- 准假人的姓名及职位
- 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,经由外交部认证。
- 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或跟随单方家长旅行时: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
的公证书,
- 经由外交部认证;不在中国境内的,由父母/法定监护人居住国相关机构证明。
- 中国公民: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(无需翻译)。
- 食宿证明: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时间。
- 旅行计划: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(交通方式预订, 行程单等)
- 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:最近 3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, 无需存款证明
在职人员:
- 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
-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(英文件,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) ,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
章,签字
- 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:
任职公司的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;
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;
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和工作年限;
准假证明。
退休人员: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
未就业成年人:
已婚者: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+ 婚姻关系公证书(由外交部认证)。
单身/离异/丧偶:其他固定收入证明。
立陶宛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
地址:#A-18 King's Garden Villa, 18 Xiaoyun Road, Chaoyang District, 100125 Beijing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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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号码:+86 10 845 185 20
办公时间:
星期一到星期五:9:00-18:00
午休:13:00-14:00
领事签证开放时间:
提交签证申请:星期二,四,下午14:00-17:00. 无需提前预约.
领取护照:星期二,三,四,上午10:00-12:00.
提交居留许可的时间是星期三下午14:00-17:00, 需要提前预约.
重要:
预约请发电子邮件到 consul.cn1@urm.lt.
领事信息:consul.cn1@urm.lt 或 +861084518520.
注意:
非工作时间,周末或立陶宛节假日遇突发紧急情况,领事协助信息请联系立陶宛共和国外交部,电话 +370 5 236 2444, 电子邮箱:pilieciai@urm.lt.